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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

TIME:2017-07-27 浏览次数:6019次 [小] [中] [大]  关闭

  

新京报快讯 未来,我国将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今天(7月1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有关部门介绍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今日联合举办《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出席发布会,并就《意见》有关情况作说明。

《意见》明确的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提倡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同时,意见明确,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贫困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在社会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表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开始迈向适度普惠的老年人照顾服务体系,不仅照顾服务对象从特殊群体扩展到全体老年人,而且老年人照顾服务的内容得到较大范围的扩展,包括了基本生活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法律服务、出行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保补贴、老年教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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