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自古以来都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但是社会生活中任然有不公平的现象。尤其是处于弱势群的老年人,老年人的权益经常受到侵犯而没有合理的法律进行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设立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设立的标准,从此老年人权益的维护有法可依。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我们要遵守法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设立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有法依据。我国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概要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四章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这些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可以去详细的学习一下,这样就可以让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但是老年人一定不能倚老卖老,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要合理的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