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首页>新闻动态>办事指南

临时救助能不能先救助后审批?

TIME:2019-03-14 浏览次数:2882次 [小] [中] [大] 关闭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规定: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具体申请审批程序,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1500286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89号

电话:0471-571234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网址:www.nmg12349.com www.nm12349.cn

呼和浩特老年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老年社区 呼和浩特养老服务 呼和浩特养老机构 呼和浩特老年活动中心 呼和浩特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居家养老 内蒙古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用心服务  用爱经营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临时救助能不能先救助后审批?

TIME:2019-03-14 浏览次数:2882次 [小] [中] [大] 关闭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规定: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具体申请审批程序,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