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申请书(式样)
申请人:王X,男, 38岁,籍贯XXX市,现住所XXX。
辩护人:于X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于2013年3月27日收到XX市公安局X X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意见是胡X X鼻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眶凹陷性骨折属轻伤,申请人不服该鉴定现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事项:
(一)要求公开并封存有关胡XX鉴定的依据材料。
(二)对胡X是否有鼻骨骨折和右眼眶凹陷性骨折进行鉴定,若有则对伤形成的时间和形成的原因和本案的关系以及是否“造作伤”进行分析鉴定。
(三)排除人为干预委托XX市以外有鉴定资格的医院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1、没有殴打事实。
2、影像学与临床检验不一致:①影像检查:鼻骨粉碎性骨折的第二天仅仅鼻背部稍肿胀,且可以触压是与影像明显不符;②右眼眶内壁凹陷骨折在第二天却没有右眼外部表现,倒出现左眼表现。
3、鼻骨骨折必然伴随鼻粘膜破裂而出现流血,但在现场有大量的证人证明当时胡X X鼻子眼没有任何症状。
4、鉴定书显示最初是在是XX院治疗,那么为何没有XX院的病历或者诊断证明,在XX专病医院是为做鉴定才住院,他的住院不是为了治疗是为了其他目的,怎么能保证病历的客观性。
为此申请
此致X X区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王X
护人:于XX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