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首页>新闻动态>办事指南

中国公民在国外领证回国是否要重新领取结婚证?

TIME:2019-10-29 浏览次数:2749次 [小] [中] [大]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中国公民在外国依照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当事人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另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问题的复函》(厅办函[1997]63号)规定,“两个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探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使馆、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结婚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因此,两个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结婚,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1500286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89号

电话:0471-571234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网址:www.nmg12349.com www.nm12349.cn

呼和浩特老年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老年社区 呼和浩特养老服务 呼和浩特养老机构 呼和浩特老年活动中心 呼和浩特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居家养老 内蒙古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用心服务  用爱经营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中国公民在国外领证回国是否要重新领取结婚证?

TIME:2019-10-29 浏览次数:2749次 [小] [中] [大]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中国公民在外国依照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当事人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另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问题的复函》(厅办函[1997]63号)规定,“两个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探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使馆、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结婚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因此,两个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结婚,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