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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简称《规范》)实施后,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废止。婚姻登记工作涉及的问题,《规范》未规定的,可按民政部其他相关文件执行。《规范》已有规定,且与之前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以《规范》内容为准。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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