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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医疗救助标准、救助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等政策设计,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等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的住院救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在年度救助限额内重点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应当达到70%。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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