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18-02-28 浏览次数:4445次 [小] [中] [大] 关闭
用人单位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依法向原社保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保登记。
①单位名称变更。
②单位地址变更。
③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
④单位类型变更。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⑥主管部门变更。
⑦隶属关系变更。
⑧开户银行变更。
⑨账号变更。
⑩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保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保登记。
1、 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 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 明。
3、 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保经办审核后,归入用人单位社保登记档案。
1、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呼和浩特社保局
服务热线:0471-4211819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双树村社区东南方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呼和浩特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服务指南 老年专题 咨询服务 联系我们 线上商城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1500286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89号
电话:0471-571234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网址:www.nmg12349.com www.nm12349.cn
呼和浩特老年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老年社区 呼和浩特养老服务 呼和浩特养老机构 呼和浩特老年活动中心 呼和浩特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居家养老 内蒙古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用心服务 用爱经营
扫一扫 关注我们
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