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17-11-16 浏览次数:3760次 [小] [中] [大] 关闭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民函[2015]266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我部根据外交部所提供的名单,对个别国家保留出具该证明。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服务指南 老年专题 咨询服务 联系我们 线上商城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1500286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89号
电话:0471-571234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网址:www.nmg12349.com www.nm12349.cn
呼和浩特老年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老年社区 呼和浩特养老服务 呼和浩特养老机构 呼和浩特老年活动中心 呼和浩特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居家养老 内蒙古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用心服务 用爱经营
扫一扫 关注我们
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