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孤儿;
3.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特殊条件:
1.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