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新闻动态>政策法规

全市老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TIME:2017-05-04 浏览次数:2242次 [小] [中] [大] 关闭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老龄系统的努力实践,在第六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顺利完成,老龄系统法治建设上新台阶,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升位提档。为做好全市老龄系统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及精神,结合老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老龄工作的指示,按照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市的新要求新形势,围绕“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老龄工作深度融合,围绕重点、突出特色、深入实际,为德阳建成成都北部新城和世界智造之都、国际文化名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健全老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依法治理,促进老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全社会对涉老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明显提升,法治老龄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老龄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全市老龄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群众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依法保障老年群体的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根据老龄业务复杂、工作对象群体多元等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有机结合,把法治融入老龄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老龄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普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和理念,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老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老龄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引导和教育老龄部门和干部职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老龄部门的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老龄部门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宣传普及老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宣传老龄领域其他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老龄部门职能的法律法规,引导老龄干部职工和涉老服务对象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六)推进老龄系统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与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老龄工作中心任务相衔接,扎实推进老龄系统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老龄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老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办公会坚持会前学法教育。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老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知识和党内法规列入会议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集体学习。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调研、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年终考核述法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老龄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老龄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老龄系统干部职工入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老龄系统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在老龄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中深入开展涉老法治宣传教育。根据老龄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功能对涉老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的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老年群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老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老年人、老年人志愿者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向其加大普及老龄法律法规知识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遵纪守法。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按照本级党委、政府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本规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配合各级普法部门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老龄办将根据统一部署,对老龄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配合上级老龄部门和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考核。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重要内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老龄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注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努力推动老龄部门独立设置法制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专业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四)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发挥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持续拓宽宣传渠道,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有效路径,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结合老年节、“敬老月”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提高老龄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来源:中国·德阳

  

责声明:该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1500286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89号

电话:0471-571234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网址:www.nmg12349.com www.nm12349.cn

呼和浩特老年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老年社区 呼和浩特养老服务 呼和浩特养老机构 呼和浩特老年活动中心 呼和浩特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居家养老 内蒙古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用心服务  用爱经营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全市老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TIME:2017-05-04 浏览次数:2242次 [小] [中] [大] 关闭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老龄系统的努力实践,在第六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顺利完成,老龄系统法治建设上新台阶,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升位提档。为做好全市老龄系统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及精神,结合老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老龄工作的指示,按照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市的新要求新形势,围绕“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老龄工作深度融合,围绕重点、突出特色、深入实际,为德阳建成成都北部新城和世界智造之都、国际文化名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健全老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依法治理,促进老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全社会对涉老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明显提升,法治老龄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老龄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全市老龄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面实施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群众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依法保障老年群体的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根据老龄业务复杂、工作对象群体多元等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有机结合,把法治融入老龄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老龄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普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和理念,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老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老龄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引导和教育老龄部门和干部职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老龄部门的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老龄部门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宣传普及老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宣传老龄领域其他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老龄部门职能的法律法规,引导老龄干部职工和涉老服务对象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六)推进老龄系统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与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老龄工作中心任务相衔接,扎实推进老龄系统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老龄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老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办公会坚持会前学法教育。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老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知识和党内法规列入会议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集体学习。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通过调研、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年终考核述法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老龄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老龄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老龄系统干部职工入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老龄系统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在老龄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中深入开展涉老法治宣传教育。根据老龄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功能对涉老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的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老年群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老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老年人、老年人志愿者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向其加大普及老龄法律法规知识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遵纪守法。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按照本级党委、政府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本规划和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配合各级普法部门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老龄办将根据统一部署,对老龄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配合上级老龄部门和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考核。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重要内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老龄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注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努力推动老龄部门独立设置法制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专业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四)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发挥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持续拓宽宣传渠道,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有效路径,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结合老年节、“敬老月”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提高老龄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来源:中国·德阳

  

责声明:该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