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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 | 2016年度国家养老政策颁布大合集(上)

TIME:2017-10-17 浏览次数:4666次 [小] [中] [大] 关闭

写在前面的话

距离2017年到来还有倒计时一个月的时间,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年度1月1 日至11月30日,国家针对养老行业发展所颁布的政策和要闻做一期大盘点,为在养老行业里探索与奋斗的同仁以作参考。有更多政策颁布小编会及时更新,查看方法:

  





2016中央一号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2015年12月31日)


15.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强化规划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推进老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老区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选育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扶持、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贫困老区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加强老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加大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的支持力度。依托老区良好的自然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充分挖掘老区山林资源,积极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利用老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振兴传统工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品牌推介,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活动。加强老区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支持老区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试点。积极发展适合老区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2016年2月1日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坚持不懈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多做务实之事。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016年2月5日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号


  (十七)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示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推动返乡创业集聚发展。



2016年2月6日




民政部发布《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行业标准



  2016年1月,民政部第396号公告,发布《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推荐性行业标准。该标准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市民政局等单位有关专家和实务工作者联合起草。该标准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管理、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适用于社会工作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该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发布实施,对总结推广各地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科学规范、正确引导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专业作用,切实保障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管理、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工作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MZ/T 059-2014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the gerontological social work
 以老年人及其家庭为对象,旨在维持和改善老年人的社会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

3.2 
老年社会工作者  the gerontological social worker 
     从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且具有资质的社会工作人员。

3.3 
适老化环境改造  environmental transformation for the elderly
     针对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及特点,设计和改造适合老年人生活的住宅、公共设施和社区环境等活动。

3.4 
老年临终关怀 hospice care for the elderly
     为满足临终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生理、心理、人际关系及信念等方面的需要,开展的医疗、护理、心理支持、哀伤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4 服务宗旨
4.1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应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4.2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应遵循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实现、尊严的原则,促进老年人角色转换和社会适应,增强其社会支持网络,提升其晚年的生活和生命质量。

5 服务内容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救助服务、照顾安排、适老化环境改造、家庭辅导、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老年教育、咨询服务、权益保障、政策倡导、老年临终关怀等。

5.1 救助服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评估老年人,特别是空巢、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状况;
——协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协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捐赠、帮扶和志愿服务;
——提供相应的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5.2 照顾安排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与沟通、社会参与等方面内容,为老年人建立照顾档案;
——协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居家照顾和社区日间照料等服务;
——协助有需要的老年人申请机构养老服务;
——协调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安排,特别是居家照顾、社区日间照料和机构照顾之间的衔接;
——协助照顾者提升照顾技能。

5.3 适老化环境改造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协调开展老年人居住环境安全评估;
——帮助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等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家庭申请政府与社会资助,改造室内照明、防滑措施、安装浴室扶手等,减少老年人跌倒等意外风险。

5.4 家庭辅导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协助老年人处理与配偶的关系;
——协助老年人处理与子女等的家庭内代际关系;
——提供老年人婚恋咨询和辅导。

5.5 精神慰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识别老年人的认知和情绪问题,必要时协调专业人士进行认知和情绪问题的评估或诊断;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认知调节,帮助老年人摆脱抑郁、焦虑、孤独感等心理问题困扰;
——协助老年人获得家属及亲友的尊重、关怀和理解;
——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重新界定老年生活价值,认识人生意义,激发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5.6 危机干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识别并评估老年人所面临的危机,包括危机的来源、危害程度、老年人应对危机的能力、以往应对方式及效果等;
——统筹制定危机干预计划,包括需要干预的问题或行为、可采用的策略、可获得的社会支持、危机介入小组的建立及分工、应急演练、信息沟通等;
——及时处理最迫切的问题,特别是自杀、伤及他人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问题。必要时,协调其他专业力量的支援,对老年人进行身体约束或其他限制行为;
——进行危机干预的善后工作,包括对介入对象的回访、开展危机介入工作评估和小结、完善应急预案以预防同类危机的再发生等。

5.7 社会支持网络建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进行评估,包括个人层面可给予支持的人数、类型、距离及所发挥的功能,以及社区层面老年人群的问题与需求、资源配置情况及需求满足情况;
——综合使用各种策略以强化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个人增能与自助、家庭照顾者支持、邻里互助、志愿者链接、增强社区权能等;
——巩固社会支持网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5.8 社区参与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等各项活动,培养老年人兴趣团体,提升老年人的社会活跃度,丰富老年人的社会生活;
——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团体;
——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协商,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
——拓展老年人沟通和社区参与的渠道,促进老年人群体的社会融合。

5.9 老年教育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评估老年人兴趣爱好及教育需求;
——推动建立老年大学、老年学习社等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学习机构和平台;
——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文化传统、安全防范、新兴媒介使用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课程;
——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建各种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研讨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范围;
——鼓励老年人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和传承,鼓励代际之间相互学习、增进理解。

5.10 咨询服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协调相关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等服务;
——完善老年人信息提供和问询解答的机制和流程。

5.11 权益保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维护和保障老年人财产处置和婚姻自由的权益;
——发现并及时举报老年人受虐待、遗弃、疏于照顾等权益损害事项;
——开展社会宣传和公众教育,防止老年人受到歧视、侮辱和其他不公平、不合理对待;
——协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和机构的各项养老服务,获得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等。

5.12 政策倡导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研究、分析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政策中在制定和执行中的不完善与不合理内容,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对社会公众进行教育、宣传,树立对老年人群体的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

5.13 老年临终关怀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开展生命教育,帮助老年人树立理性的生死观; 
——协调医护人员做好临终期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痛症管理;
——密切关注老年人的情绪变化,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
——协助老年人完成未了心愿及订立遗嘱、器官捐献等法律事务;
——协助老年人及家属、亲友和解和告别等事宜;
——协调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层面的支持;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家属提供哀伤辅导服务。

6 服务方法
6.1 基础方法

老年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方法及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等间接服务方法。
6.2 针对特定需要的介入方法
6.2.1 缅怀治疗
6.2.1.1  老年社会工作者协助老年人缅怀过去,找回以往的正面事件和感受,从正面的角度去理解和面对过去的失败与困扰,从而肯定自己,适应现在的生活状况。
6.2.1.2  主要适用于帮助老年人缓解抑郁、轻度失智等问题。
6.2.2 人生回顾
6.2.2.1  老年社会工作者引导老年人通过生命重温,帮助老年人处理在早期生活中还没有妥善处理的问题,从而解决长期的心结。
6.2.2.2  主要适用于帮助老年人处理长期的情绪问题。
6.2.3 现实辨识
6.2.3.1  老年社会工作者通过向老年人提供持续的刺激和适当的环境提示,帮助他们与现实环境接轨。
6.2.3.2  主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老年人认知混乱、记忆力衰退。
6.2.4 动机激发
6.2.4.1  老年社会工作者通过协助老年人接触他人、参加群体活动,激发老年人对现在和未来生活的兴趣。
6.2.4.2  主要适用于预防、缓解老年人社交能力受损、负面情绪等。
6.2.5 园艺治疗
6.2.5.1  老年社会工作者组织和协助老年人参与园艺活动,接触自然,舒缓压力,复健心灵。
6.2.5.2  主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老年人身体和精神的衰老。
6.2.6 照顾管理
6.2.6.1  老年社会工作者综合评估老年人的需求,并计划、统筹、监督、再评估和改进服务,实现对老年人持续、全面的照顾。
6.2.6.2  主要适用于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以及具有多重问题和复杂需求的老年人。

7 服务流程
7.1 接案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接案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老年人资料;
——了解老年人的问题和需要,决定是否需要紧急介入;
——评估老年人的问题解决是否在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能力范围和机构能力范围内,必要时予以转介;
——与老年人或主要照顾者建立专业关系。

7.2 预估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预估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优先评估老年人面临的风险,如健康、受虐、抑郁、自杀等;
——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进行跨专业、综合性评估,包括老年人的问题、需求和资源状况等;
——与老年人共同决定解决问题的优先次序。

7.3 计划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计划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邀请老年人及其家庭参与服务计划制定;
——设定服务计划的目的和目标;
——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有时限的SMART原则; 
——制定介入策略、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
——拟定预期存在的困难、风险及其应对策略和预案;
——明确社会工作者、老年人和照顾者各自的任务和角色;
——制定过程评估和成效评估计划及指标;
——拟定服务所需的人力、经费、设备设施等资源保障。

7.4 介入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促使老年人、家庭及相关人员学会运用现有资源;
——对老年人与环境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
——运用各种能够影响老年人改变的力量帮助老年人实现积极的改变;
——采用优势视角,鼓励和协助老年人发挥潜能:
——注意发掘和运用老年人所在社区或机构的资源;
——协调和链接各种老年人服务的资源和系统;
——促进老年人所处的环境的改善;
——促进老年人政策的改善。

7.5 评估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评估过程中要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服务计划中制定的过程评估和成效评估计划开展评估;
——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和分析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客观资料、主观感受与评价等;
——撰写评估报告。

7.6 结案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结案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服务效果和具体情况确定能否结案;
——巩固老年人及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变;
——增强老年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避免或妥善处理因结案产生的负面情绪;
——结案后提供跟进服务。

8 服务管理
8.1 质量管理

8.1.1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服务机构应建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方针;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目标;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职责和权限。
8.1.2 服务质量过程控制
8.1.2.1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应严格按照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和质量手册开展服务。
8.1.2.2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识别、分析对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过程,并加以控制。
8.1.2.3  及时、准确、系统记录服务情况。
8.1.3 服务成效评估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成效评估工作按MZ/T 059-2014规定执行。

8.2 督导制度
服务机构应建立督导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督导者的资格、督导对象;
——督导者的职责和权利; 
——督导工作内容、流程;
——督导过程记录;
——督导工作评估。

8.3 风险管理
8.3.1 风险管理制度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识别风险,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产生影响,量化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控制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方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并明确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对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规避风险,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方案的实施路径,消除特定的风险因素。
8.3.2 风险预案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在服务策划时一并制订风险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设备、物资、处置方法及其指挥与协调等预先做出具体安排。 
8.3.3 应急处置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影响程度,采取以下处置策略:
——回避风险:对不可控制的风险应采取回避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所有的服务活动要在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减少风险:对于无法简单回避的风险,设法减少风险。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及时与服务各方沟通,获取支持、配合和理解;
——转移风险:把部分风险分散出去,可购买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公共责任险;
——接受风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服务,承担风险。

8.4 投诉与争议处置
8.4.1 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投诉与争议处置制度。
8.4.2 服务机构应建立畅通的渠道,收集与服务质量相关的投诉和改进建议。
8.4.3 服务机构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对收到的投诉和建议应及时予以回应和反馈。
8.4.4 服务机构和老年社会工作者根据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9 人员要求
9.1 老年社会工作者
9.1.1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9.1.2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掌握涉及老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具备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老年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
——推动多学科合作,与其他专业人士相互尊重、共享信息并有效沟通。

9.1.3  老年社会工作者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自理能力的高低、服务的类型、服务的复杂性等因素进行人员配备;
——城镇养老机构每2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农村养老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配备;
——城市社区中每10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以上的老年社会工作者,不满1000人的可多个社区配备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农村社区可参考上述标准配备。

9.2 为老服务志愿者
9.2.1  应建立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登记、培训、记录、激励、评价等工作。
9.2.2  建立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根据服务需要招募符合资质的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10 服务保障
10.1 设施设备

10.1.1  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应具有必要的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等。
10.1.2  在养老机构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其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应符合GB/T 29353-2012中7.1和7.2的规定。

10.2 信息化建设
10.2.1 服务机构应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相关信息纳入信息化系统建设或规划;
10.2.2 运用信息技术,对老年人、志愿者及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10.2.3 应建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数据库,定期开展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并用于服务成效评价及社会工作研究与相关决策;
10.2.4 应做好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保密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0.3 服务档案管理
10.3.1  应建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要求、档案移交、档案储存及保管、档案的借阅、档案销毁、档案保密等内容。
10.3.2  应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服务档案管理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档案管理工作。
10.3.3  应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资料进行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服务受理和评估记录、服务资质证明等;
——服务过程的记录,包括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相关服务记录;
——服务质量监控记录,包括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
——服务转介和跟踪记录,包括服务转介情况及跟踪回访情况记录。

2016年2月22日



国务院批复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推进养老等行业对外开放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


  (二)探索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稳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本地区旅游、研发设计、会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商贸物流等领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支持企业深度开拓国际市场。


2016年2月25日




2016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今年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三)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开拓发展更大空间。适度扩大需求总量,积极调整改革需求结构,促进供给需求有效对接、投资消费有机结合、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

  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支持发展养老、健康、家政、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壮大网络信息、智能家居、个性时尚等新兴消费。鼓励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实体商业创新转型。完善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增设免税店。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健康是幸福之基。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增长9.6%。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配套政策。为了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落实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和8%。加快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遇急有助、遇困有帮,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改进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祥和。

  

2016年3月5日




人民银行民政部等五部委: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
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
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

2016年3月21日


两部门发文加大对养老等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监局;交易商协会;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三、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土地使用权、房产、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区小型家政、健康服务机构发展。

  

2016年3月30日




国家发改委: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6〕21号


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启动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时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养老健康领域,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增加有效供给。

  
  十、深化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守住民生底线和社会稳定底线

  (四十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完善个人账户制度,研究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


  (四十五)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扩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范围,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部分综合医改试点省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做法和经验。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机构,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药品流通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以临床疗效为主导的审评制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制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配套政策。


2016年4月6日




民政部 卫计委联合发文: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现就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政策宣讲工作

  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申办人要求对材料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及的服务。

  二、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筹建指导工作

  申办人拟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根据申办人的需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为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提供咨询和指导,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省级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筹建指导书,方便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三、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

  四、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对于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巡诊义诊、接诊转诊、康复指导、远程医疗等服务,或者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对于违反相关规定,任意提高许可标准、人为设置准入条件、互相推诿扯皮或不作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8日





中央深改组会议强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强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具有积极意义。要重点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对家庭医生要有职业保障措施。


2016年4月19日



24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


  (六)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

  在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政策的同时,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着力提升养老、健康和家政服务品质。

  17、增加高水平护理、家政服务人员供给。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大型家庭服务机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低保人群从事护理、家政服务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除其培训等必要的就业成本。

  18、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作。鼓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转企改制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试点的工作力度。

  19、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机构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借鉴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地方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城市中废弃工厂、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村撤校并点等方式腾退的闲置用房,低费或免费提供给各类民间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

  21、推进个性化多层次健康服务业发展。修订部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以及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支持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试点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的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加大对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和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的投入力度。


2016年5月6日





九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八方面推进产业扶贫措施




  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重点从八个方面推进产业扶贫。一是科学确定特色产业。科学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产业。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特色产品加工,拓展产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


2016年5月2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学习会上,徐绍史、李立国、尹蔚民、李斌分别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谈了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发言,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深刻持久的。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投入、扎实行动,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的政策措施、工作基础、体制机制等还存在明显不足,同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期盼差距较大。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而且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要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要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法规,统筹好生育、就业、退休、养老等政策。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我国老年群体数量庞大,老年人用品和服务需求巨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要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完善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要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2016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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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 | 2016年度国家养老政策颁布大合集(上)

TIME:2017-10-17 浏览次数:4666次 [小] [中] [大] 关闭

写在前面的话

距离2017年到来还有倒计时一个月的时间,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年度1月1 日至11月30日,国家针对养老行业发展所颁布的政策和要闻做一期大盘点,为在养老行业里探索与奋斗的同仁以作参考。有更多政策颁布小编会及时更新,查看方法:

  





2016中央一号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2015年12月31日)


15.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强化规划引导,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依据各地具体条件,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推进老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老区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选育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扶持、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贫困老区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加强老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加大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的支持力度。依托老区良好的自然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充分挖掘老区山林资源,积极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利用老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振兴传统工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品牌推介,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活动。加强老区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支持老区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试点。积极发展适合老区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2016年2月1日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坚持不懈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多做务实之事。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016年2月5日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号


  (十七)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示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推动返乡创业集聚发展。



2016年2月6日




民政部发布《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行业标准



  2016年1月,民政部第396号公告,发布《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推荐性行业标准。该标准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市民政局等单位有关专家和实务工作者联合起草。该标准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管理、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适用于社会工作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该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发布实施,对总结推广各地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科学规范、正确引导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专业作用,切实保障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管理、人员要求和服务保障等。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工作者面向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MZ/T 059-2014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the gerontological social work
 以老年人及其家庭为对象,旨在维持和改善老年人的社会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

3.2 
老年社会工作者  the gerontological social worker 
     从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且具有资质的社会工作人员。

3.3 
适老化环境改造  environmental transformation for the elderly
     针对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及特点,设计和改造适合老年人生活的住宅、公共设施和社区环境等活动。

3.4 
老年临终关怀 hospice care for the elderly
     为满足临终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生理、心理、人际关系及信念等方面的需要,开展的医疗、护理、心理支持、哀伤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4 服务宗旨
4.1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应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4.2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应遵循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实现、尊严的原则,促进老年人角色转换和社会适应,增强其社会支持网络,提升其晚年的生活和生命质量。

5 服务内容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救助服务、照顾安排、适老化环境改造、家庭辅导、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老年教育、咨询服务、权益保障、政策倡导、老年临终关怀等。

5.1 救助服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评估老年人,特别是空巢、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状况;
——协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协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捐赠、帮扶和志愿服务;
——提供相应的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5.2 照顾安排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与沟通、社会参与等方面内容,为老年人建立照顾档案;
——协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居家照顾和社区日间照料等服务;
——协助有需要的老年人申请机构养老服务;
——协调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安排,特别是居家照顾、社区日间照料和机构照顾之间的衔接;
——协助照顾者提升照顾技能。

5.3 适老化环境改造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协调开展老年人居住环境安全评估;
——帮助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等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家庭申请政府与社会资助,改造室内照明、防滑措施、安装浴室扶手等,减少老年人跌倒等意外风险。

5.4 家庭辅导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协助老年人处理与配偶的关系;
——协助老年人处理与子女等的家庭内代际关系;
——提供老年人婚恋咨询和辅导。

5.5 精神慰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识别老年人的认知和情绪问题,必要时协调专业人士进行认知和情绪问题的评估或诊断;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认知调节,帮助老年人摆脱抑郁、焦虑、孤独感等心理问题困扰;
——协助老年人获得家属及亲友的尊重、关怀和理解;
——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重新界定老年生活价值,认识人生意义,激发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5.6 危机干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识别并评估老年人所面临的危机,包括危机的来源、危害程度、老年人应对危机的能力、以往应对方式及效果等;
——统筹制定危机干预计划,包括需要干预的问题或行为、可采用的策略、可获得的社会支持、危机介入小组的建立及分工、应急演练、信息沟通等;
——及时处理最迫切的问题,特别是自杀、伤及他人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问题。必要时,协调其他专业力量的支援,对老年人进行身体约束或其他限制行为;
——进行危机干预的善后工作,包括对介入对象的回访、开展危机介入工作评估和小结、完善应急预案以预防同类危机的再发生等。

5.7 社会支持网络建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进行评估,包括个人层面可给予支持的人数、类型、距离及所发挥的功能,以及社区层面老年人群的问题与需求、资源配置情况及需求满足情况;
——综合使用各种策略以强化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个人增能与自助、家庭照顾者支持、邻里互助、志愿者链接、增强社区权能等;
——巩固社会支持网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5.8 社区参与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等各项活动,培养老年人兴趣团体,提升老年人的社会活跃度,丰富老年人的社会生活;
——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培育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团体;
——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协商,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
——拓展老年人沟通和社区参与的渠道,促进老年人群体的社会融合。

5.9 老年教育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评估老年人兴趣爱好及教育需求;
——推动建立老年大学、老年学习社等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学习机构和平台;
——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文化传统、安全防范、新兴媒介使用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课程;
——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建各种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研讨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范围;
——鼓励老年人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和传承,鼓励代际之间相互学习、增进理解。

5.10 咨询服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协调相关专业人士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等服务;
——完善老年人信息提供和问询解答的机制和流程。

5.11 权益保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维护和保障老年人财产处置和婚姻自由的权益;
——发现并及时举报老年人受虐待、遗弃、疏于照顾等权益损害事项;
——开展社会宣传和公众教育,防止老年人受到歧视、侮辱和其他不公平、不合理对待;
——协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和机构的各项养老服务,获得老年人补贴和高龄津贴等。

5.12 政策倡导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研究、分析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政策中在制定和执行中的不完善与不合理内容,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对社会公众进行教育、宣传,树立对老年人群体的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

5.13 老年临终关怀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开展生命教育,帮助老年人树立理性的生死观; 
——协调医护人员做好临终期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痛症管理;
——密切关注老年人的情绪变化,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
——协助老年人完成未了心愿及订立遗嘱、器官捐献等法律事务;
——协助老年人及家属、亲友和解和告别等事宜;
——协调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层面的支持;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家属提供哀伤辅导服务。

6 服务方法
6.1 基础方法

老年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方法及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等间接服务方法。
6.2 针对特定需要的介入方法
6.2.1 缅怀治疗
6.2.1.1  老年社会工作者协助老年人缅怀过去,找回以往的正面事件和感受,从正面的角度去理解和面对过去的失败与困扰,从而肯定自己,适应现在的生活状况。
6.2.1.2  主要适用于帮助老年人缓解抑郁、轻度失智等问题。
6.2.2 人生回顾
6.2.2.1  老年社会工作者引导老年人通过生命重温,帮助老年人处理在早期生活中还没有妥善处理的问题,从而解决长期的心结。
6.2.2.2  主要适用于帮助老年人处理长期的情绪问题。
6.2.3 现实辨识
6.2.3.1  老年社会工作者通过向老年人提供持续的刺激和适当的环境提示,帮助他们与现实环境接轨。
6.2.3.2  主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老年人认知混乱、记忆力衰退。
6.2.4 动机激发
6.2.4.1  老年社会工作者通过协助老年人接触他人、参加群体活动,激发老年人对现在和未来生活的兴趣。
6.2.4.2  主要适用于预防、缓解老年人社交能力受损、负面情绪等。
6.2.5 园艺治疗
6.2.5.1  老年社会工作者组织和协助老年人参与园艺活动,接触自然,舒缓压力,复健心灵。
6.2.5.2  主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老年人身体和精神的衰老。
6.2.6 照顾管理
6.2.6.1  老年社会工作者综合评估老年人的需求,并计划、统筹、监督、再评估和改进服务,实现对老年人持续、全面的照顾。
6.2.6.2  主要适用于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以及具有多重问题和复杂需求的老年人。

7 服务流程
7.1 接案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接案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老年人资料;
——了解老年人的问题和需要,决定是否需要紧急介入;
——评估老年人的问题解决是否在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能力范围和机构能力范围内,必要时予以转介;
——与老年人或主要照顾者建立专业关系。

7.2 预估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预估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优先评估老年人面临的风险,如健康、受虐、抑郁、自杀等;
——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进行跨专业、综合性评估,包括老年人的问题、需求和资源状况等;
——与老年人共同决定解决问题的优先次序。

7.3 计划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计划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邀请老年人及其家庭参与服务计划制定;
——设定服务计划的目的和目标;
——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有时限的SMART原则; 
——制定介入策略、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
——拟定预期存在的困难、风险及其应对策略和预案;
——明确社会工作者、老年人和照顾者各自的任务和角色;
——制定过程评估和成效评估计划及指标;
——拟定服务所需的人力、经费、设备设施等资源保障。

7.4 介入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促使老年人、家庭及相关人员学会运用现有资源;
——对老年人与环境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
——运用各种能够影响老年人改变的力量帮助老年人实现积极的改变;
——采用优势视角,鼓励和协助老年人发挥潜能:
——注意发掘和运用老年人所在社区或机构的资源;
——协调和链接各种老年人服务的资源和系统;
——促进老年人所处的环境的改善;
——促进老年人政策的改善。

7.5 评估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评估过程中要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服务计划中制定的过程评估和成效评估计划开展评估;
——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和分析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客观资料、主观感受与评价等;
——撰写评估报告。

7.6 结案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结案过程中应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服务效果和具体情况确定能否结案;
——巩固老年人及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变;
——增强老年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避免或妥善处理因结案产生的负面情绪;
——结案后提供跟进服务。

8 服务管理
8.1 质量管理

8.1.1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服务机构应建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方针;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目标;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职责和权限。
8.1.2 服务质量过程控制
8.1.2.1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应严格按照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和质量手册开展服务。
8.1.2.2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识别、分析对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过程,并加以控制。
8.1.2.3  及时、准确、系统记录服务情况。
8.1.3 服务成效评估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成效评估工作按MZ/T 059-2014规定执行。

8.2 督导制度
服务机构应建立督导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督导者的资格、督导对象;
——督导者的职责和权利; 
——督导工作内容、流程;
——督导过程记录;
——督导工作评估。

8.3 风险管理
8.3.1 风险管理制度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识别风险,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产生影响,量化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控制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方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并明确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对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规避风险,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方案的实施路径,消除特定的风险因素。
8.3.2 风险预案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在服务策划时一并制订风险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设备、物资、处置方法及其指挥与协调等预先做出具体安排。 
8.3.3 应急处置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影响程度,采取以下处置策略:
——回避风险:对不可控制的风险应采取回避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所有的服务活动要在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减少风险:对于无法简单回避的风险,设法减少风险。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及时与服务各方沟通,获取支持、配合和理解;
——转移风险:把部分风险分散出去,可购买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公共责任险;
——接受风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服务,承担风险。

8.4 投诉与争议处置
8.4.1 服务机构应建立服务投诉与争议处置制度。
8.4.2 服务机构应建立畅通的渠道,收集与服务质量相关的投诉和改进建议。
8.4.3 服务机构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对收到的投诉和建议应及时予以回应和反馈。
8.4.4 服务机构和老年社会工作者根据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9 人员要求
9.1 老年社会工作者
9.1.1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9.1.2  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掌握涉及老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具备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老年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
——推动多学科合作,与其他专业人士相互尊重、共享信息并有效沟通。

9.1.3  老年社会工作者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自理能力的高低、服务的类型、服务的复杂性等因素进行人员配备;
——城镇养老机构每2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农村养老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配备;
——城市社区中每10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以上的老年社会工作者,不满1000人的可多个社区配备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农村社区可参考上述标准配备。

9.2 为老服务志愿者
9.2.1  应建立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登记、培训、记录、激励、评价等工作。
9.2.2  建立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根据服务需要招募符合资质的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

10 服务保障
10.1 设施设备

10.1.1  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应具有必要的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等。
10.1.2  在养老机构中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其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应符合GB/T 29353-2012中7.1和7.2的规定。

10.2 信息化建设
10.2.1 服务机构应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相关信息纳入信息化系统建设或规划;
10.2.2 运用信息技术,对老年人、志愿者及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10.2.3 应建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数据库,定期开展服务数据统计分析,并用于服务成效评价及社会工作研究与相关决策;
10.2.4 应做好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保密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0.3 服务档案管理
10.3.1  应建立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要求、档案移交、档案储存及保管、档案的借阅、档案销毁、档案保密等内容。
10.3.2  应建立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服务档案管理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档案管理工作。
10.3.3  应对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资料进行及时归档,主要包括:
——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服务受理和评估记录、服务资质证明等;
——服务过程的记录,包括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相关服务记录;
——服务质量监控记录,包括考核情况、服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服务计划调整情况等;
——服务转介和跟踪记录,包括服务转介情况及跟踪回访情况记录。

2016年2月22日



国务院批复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推进养老等行业对外开放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


  (二)探索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稳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本地区旅游、研发设计、会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商贸物流等领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支持企业深度开拓国际市场。


2016年2月25日




2016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今年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三)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开拓发展更大空间。适度扩大需求总量,积极调整改革需求结构,促进供给需求有效对接、投资消费有机结合、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

  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支持发展养老、健康、家政、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壮大网络信息、智能家居、个性时尚等新兴消费。鼓励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实体商业创新转型。完善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增设免税店。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健康是幸福之基。今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增长9.6%。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配套政策。为了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落实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和8%。加快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遇急有助、遇困有帮,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改进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祥和。

  

2016年3月5日




人民银行民政部等五部委: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
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
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

2016年3月21日


两部门发文加大对养老等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监局;交易商协会;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三、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土地使用权、房产、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区小型家政、健康服务机构发展。

  

2016年3月30日




国家发改委: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6〕21号


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启动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时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养老健康领域,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增加有效供给。

  
  十、深化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守住民生底线和社会稳定底线

  (四十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完善个人账户制度,研究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


  (四十五)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扩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范围,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部分综合医改试点省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做法和经验。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机构,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药品流通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以临床疗效为主导的审评制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制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配套政策。


2016年4月6日




民政部 卫计委联合发文: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现就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政策宣讲工作

  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申办人要求对材料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及的服务。

  二、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筹建指导工作

  申办人拟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根据申办人的需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为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提供咨询和指导,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省级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筹建指导书,方便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三、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

  四、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对于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巡诊义诊、接诊转诊、康复指导、远程医疗等服务,或者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对于违反相关规定,任意提高许可标准、人为设置准入条件、互相推诿扯皮或不作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8日





中央深改组会议强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强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具有积极意义。要重点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对家庭医生要有职业保障措施。


2016年4月19日



24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


  (六)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

  在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政策的同时,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着力提升养老、健康和家政服务品质。

  17、增加高水平护理、家政服务人员供给。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大型家庭服务机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低保人群从事护理、家政服务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除其培训等必要的就业成本。

  18、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作。鼓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转企改制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试点的工作力度。

  19、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机构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借鉴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地方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城市中废弃工厂、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村撤校并点等方式腾退的闲置用房,低费或免费提供给各类民间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

  21、推进个性化多层次健康服务业发展。修订部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以及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支持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试点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的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加大对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和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的投入力度。


2016年5月6日





九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八方面推进产业扶贫措施




  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重点从八个方面推进产业扶贫。一是科学确定特色产业。科学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产业。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特色产品加工,拓展产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


2016年5月2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学习会上,徐绍史、李立国、尹蔚民、李斌分别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谈了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发言,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深刻持久的。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投入、扎实行动,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的政策措施、工作基础、体制机制等还存在明显不足,同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期盼差距较大。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而且能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要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要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法规,统筹好生育、就业、退休、养老等政策。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我国老年群体数量庞大,老年人用品和服务需求巨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要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完善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要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2016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