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老龄化,一个新的社会形态正向我们扑面而来。截止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人有56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5%,其中农村老人远多于城镇,而且空巢、留守老人的数量还在激增,有些地方甚至达到70%左右。这些人靠什么养老?如何养老?政府、家庭、社会三驾马车该如何各司其职、并驾齐驱?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在全省15个县(区)进行了调研,力求找到更多更好的思路和办法。
老龄化,一个新的社会形态正向我们扑面而来。截止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人有56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5%,其中农村老人远多于城镇,而且空巢、留守老人的数量还在激增,有些地方甚至达到70%左右。这些人靠什么养老?如何养老?政府、家庭、社会三驾马车该如何各司其职、并驾齐驱?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在全省15个县(区)进行了调研,力求找到更多更好的思路和办法。
子女的“孝”该如何尽
问题引出:中华民族历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有儿有女、养老送终,是老人们共同的养老愿望。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是否幸福自在,关键取决于子女的“良心”和“孝心”。但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一些子女常年外出打工,父母在家既要管好孙子,又要照顾自己,还要下地干活,生活忙碌艰辛、孤寂无助。有的家庭子女虽多,但在赡养老人上互相推诿、不愿尽孝;有的因为婆媳关系紧张等家庭矛盾,老人时常受气,甚至被歧视和虐待;有的虽然子女间实行老人轮养,但相互计较这计较那,老人反而没人养;还有个别子女娶了媳妇忘了爹娘,根本不愿意赡养老人。
样本一——泾阳的《赡养协议书》。在泾阳县的很多村子里,为了督促子女尽好赡养义务,由村委会组织,和老人子女共同签订《赡养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被赡养人可自由选择单居或与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有义务保证老人的住房安全,保证老人有四季换洗的衣服、鞋袜、被褥以及其他生活必须品,有一定的零花钱;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被赡养人承包的土地、照管林木和牲畜;老人生病时,赡养人要及时安排治疗;未经被赡养人同意,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住房、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入;赡养人有义务料理好被赡养人的后事,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协议由村干部和族里有威望的老人共同监督落实。赡养人如不履行赡养协议,村里有权拒绝其参与村事村务,各种“好事”与其无关,对不孝行为还要在全村曝光。
样本二——长武的居家养老示范户。在长武县亭口镇三台村,有一对好婆媳,婆婆张宗仙,68岁,儿媳路改丽,30岁,她们家是全县众多养老示范户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几年前,公公因车祸造成身体残疾,紧接着,儿子又在打工时发生意外事故,下半身瘫痪。原本就不怎么富裕的家庭,两个“顶梁柱”突遭横祸,所有的家庭重担一下子落在婆媳两人的肩上。婆婆疼儿媳,洗衣、做饭、看孙子,地里的农活抢着干,儿媳不离不弃、任劳任怨,精心照料公公婆婆和丈夫。婆媳俩手拉手、肩靠肩,共同努力,终于使这个家庭走出困境,焕发出新的活力。在走访她们家时,我们真切地感到,在这个传统的农村家庭里,长幼有序、关系和睦、其乐融融,婆媳俩倒像是母女俩。
对策思考: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督促儿女尽好赡养义务方面,我们能做的、可做的工作还很多。
一是要搞好普法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中华传统孝道,采取各种形式,搞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老年人能够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儿女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增强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要鼓励自定村规民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自定村规民约,监督和约束子女赡养好老人,尽好法定义务。像签订《赡养协议书》,像常年在外打工的子女“出不了力出钱”,由村上负责雇请邻里代养等做法,都值得借鉴和尝试。
三是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十大孝子”“孝亲敬老模范”“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和奖励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对不尽赡养义务,甚至歧视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和惩戒。
四是要注重政策激励。根据省情、县情实际,可借鉴江苏南京等地的做法,对于愿意赡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且家庭较为贫困的子女,由民政部门负责,每月给予一定的奖励性照护补贴。
来源: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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