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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措并举描绘深圳特色“养老图景”

TIME:2017-05-25 浏览次数:1681次 [小] [中] [大] 关闭

  随着全国加快来临的“银发浪潮”,养老问题日渐凸显,在深圳这座中国最年轻的城市也不例外。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深圳市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为38.37万,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老年人占比上升了1.58个百分点。为应对养老发展形势,近年来,深圳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点的养老模式,描绘了一幅深圳特色“养老图景”。
  
  “三无”老人住公办养老院可免费
  
  5月4日,深圳市发改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实行免费政策;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实行低价收费,按当年深圳公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通知》所称的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举办,政府拥有养老机构所有权并行使运营权的养老机构。根据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实际成本,统筹考虑财政拨款、供求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深圳市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高床位费、护理费,提高标准分别由去年的620元/月和62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和1100元/月。
  
  家门口可以安心养老
  
  过去6年中,深圳市日照中心从4家发展到85家,养老床位从3597张发展到8994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5张。
  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养老院都是“住养结合”模式,即让老年人搬进养老居所,除了提供简单的食宿和医护照料之外,谈不上任何其它的优质服务措施。对于体质较弱的老年人来说,他们最重要也最基本的需求是及时高效的医疗保障。“住养结合”的“医养分离”模式使得老年人小至感冒发烧,大至老年人常发的重大疾病,都必须及时前往医院,需经常奔波于养老院、医院和家庭之间,为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深圳经济发展超前、创新超前,对养老问题也是超前规划,目前,深圳快步规划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日前,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不断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通过政府引导、放开民营养老市场的多种方式加快筹建85家日间照料中心、中心配建标准高达750平方米。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市民在“家门口”养老。
  与此同时,深圳还提高配建标准,对标国家标准。据深圳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赵冰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应为社区人口规模1万至1.4999万,750平方米/处。
  “提高配建标准,也有利于老年人日照中心功能的充分发挥。”赵冰表示,日照中心承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并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服务。“如无相应的物理空间保障,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日照中心功能的发挥,更无法充分保障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模式的实现。”
  据介绍,此次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是深圳市民政局落实《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民政系统将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配建标准、配置要求,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图书馆等社区服务设施临近设置,集约型发展。
  此外,为保障家门口养老,“我市养老机构实行分类定价,进一步放开民营养老市场。”赵冰表示。
  根据《通知》,深圳市养老院收费将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养老机构由政府定价,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运营方根据所有权方的委托运营协议等来定价。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深圳年内将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深圳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力争到今年年底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5月16日下午,深圳市医养结合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标志着深圳市医养结合工作正式启动。
  罗湖区是深圳市唯一、全国仅有的20个入选“老龄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区”试点之一的行政区,在医养结合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罗湖区卫计局副局长刘岭介绍,罗湖区在深圳率先创新实施“医养融合”模式。2014年区政府将发展“医养融合”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综合立体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方面,2014年成立全国首家以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为主的老年病专科医院,床位总数达到1000张,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床边医疗”,目前已累计接诊9.4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2647人次。此外,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了“长者优先”制度,为老龄人看病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在社区养老方面,已提前实现“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间日间照料中心”的目标。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慧介绍说,深圳市医养结合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医养一体化运营;二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按照各自职责共同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家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这三种模式都是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的,是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主要方向。
  刘慧同时提出,要充分认识推动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挥政府的引导功能,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医养照护服务协同发展的多种模式,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据悉,到2020年底,深圳将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连接区、机构、老年人家庭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这表明深圳“医养结合”的模式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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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措并举描绘深圳特色“养老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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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国加快来临的“银发浪潮”,养老问题日渐凸显,在深圳这座中国最年轻的城市也不例外。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深圳市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为38.37万,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老年人占比上升了1.58个百分点。为应对养老发展形势,近年来,深圳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点的养老模式,描绘了一幅深圳特色“养老图景”。
  
  “三无”老人住公办养老院可免费
  
  5月4日,深圳市发改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我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实行免费政策;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入住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实行低价收费,按当年深圳公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通知》所称的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及国有资产举办,政府拥有养老机构所有权并行使运营权的养老机构。根据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实际成本,统筹考虑财政拨款、供求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深圳市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高床位费、护理费,提高标准分别由去年的620元/月和62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和1100元/月。
  
  家门口可以安心养老
  
  过去6年中,深圳市日照中心从4家发展到85家,养老床位从3597张发展到8994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5张。
  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养老院都是“住养结合”模式,即让老年人搬进养老居所,除了提供简单的食宿和医护照料之外,谈不上任何其它的优质服务措施。对于体质较弱的老年人来说,他们最重要也最基本的需求是及时高效的医疗保障。“住养结合”的“医养分离”模式使得老年人小至感冒发烧,大至老年人常发的重大疾病,都必须及时前往医院,需经常奔波于养老院、医院和家庭之间,为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深圳经济发展超前、创新超前,对养老问题也是超前规划,目前,深圳快步规划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日前,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不断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通过政府引导、放开民营养老市场的多种方式加快筹建85家日间照料中心、中心配建标准高达750平方米。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市民在“家门口”养老。
  与此同时,深圳还提高配建标准,对标国家标准。据深圳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赵冰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应为社区人口规模1万至1.4999万,750平方米/处。
  “提高配建标准,也有利于老年人日照中心功能的充分发挥。”赵冰表示,日照中心承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并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服务。“如无相应的物理空间保障,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日照中心功能的发挥,更无法充分保障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模式的实现。”
  据介绍,此次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是深圳市民政局落实《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民政系统将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配建标准、配置要求,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图书馆等社区服务设施临近设置,集约型发展。
  此外,为保障家门口养老,“我市养老机构实行分类定价,进一步放开民营养老市场。”赵冰表示。
  根据《通知》,深圳市养老院收费将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养老机构由政府定价,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运营方根据所有权方的委托运营协议等来定价。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深圳年内将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深圳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力争到今年年底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5月16日下午,深圳市医养结合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标志着深圳市医养结合工作正式启动。
  罗湖区是深圳市唯一、全国仅有的20个入选“老龄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区”试点之一的行政区,在医养结合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罗湖区卫计局副局长刘岭介绍,罗湖区在深圳率先创新实施“医养融合”模式。2014年区政府将发展“医养融合”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综合立体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方面,2014年成立全国首家以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为主的老年病专科医院,床位总数达到1000张,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床边医疗”,目前已累计接诊9.4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2647人次。此外,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了“长者优先”制度,为老龄人看病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在社区养老方面,已提前实现“每个街道至少建成一间日间照料中心”的目标。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慧介绍说,深圳市医养结合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医养一体化运营;二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按照各自职责共同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家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这三种模式都是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的,是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主要方向。
  刘慧同时提出,要充分认识推动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挥政府的引导功能,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医养照护服务协同发展的多种模式,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据悉,到2020年底,深圳将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连接区、机构、老年人家庭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这表明深圳“医养结合”的模式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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