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及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上调171元。此次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区247.4万退休人员,其中机关事业退休人员44.2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03.2万人。
据介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人员、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均在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范围内,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是企业退休人员第12年连续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这是国家在经济增速放缓,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养老保险发展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国家规定: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按各省(市、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养老金水平的6.5%进行调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养老金水平为2515元,按6.5%计算人均调整养老金164元,考虑到我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实际,国家批复我区人均调整171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调研员姚晓东介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就调整范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为:(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定额调整体现养老金调整的公平。(二)挂钩调整,有两项内容,一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5%增加养老金;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挂钩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三)倾斜调整,有两项内容,一是向高龄群体倾斜,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增加40元,7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4元;二是向企业军转干部倾斜,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倾斜调整体现了对工作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统筹照顾和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四)在养老金调整中采取了保底做法。在定额调整前对于养老金水平低于700元的先调整到700元再进行调整。前几年养老金调整中也采用了这种做法,可以有效保证低收入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五)对企业退休人员调整金额进行保底。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养老金低于2015年调整金额的65%的,按2015年养老金调整水平的65%进行调整。考虑到前几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按10%进行调整的,今年国家首次降低调整比例,采取这种保底的做法有利于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
姚晓东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的养老金调整办法,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体现了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公平性;考虑到全区均处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实际,在总体水平上略有提高,体现了对全区所有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由于企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时间比较长,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相比会快一些,进展顺利的话,企业退休人员最快在9月底调整到位。此次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月增养老金的补发也从今年1月份开始算起。如果9月份调整到位的话,将会边调整边补发,一次性补发8个月的养老金。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按照《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暂由原渠道支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后再进行结算。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进度有关系,改革进度快的话,调整也会快一些。
(摘自: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