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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老年雇佣制度的发展及启示

TIME:2019-09-03 浏览次数:3952次 [小] [中] [大] 关闭

日本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引发劳动力供应不足及生产率增长速度放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无疑将对日本社会经济的活力、雇佣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巨大影响。对于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的日本来说,如何开发和利用老年劳动力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一、日本促进雇佣老年人的制度建设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日本政府一直在想方设法逐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日本通过修改《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开展有关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工作使处理老龄化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老年人的工作积极性。

(一)制定和完善《高龄者雇用安定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日本尚处于战后恢复阶段,劳动力处于相对过剩状态,因此,政府并没有对老年人的雇佣问题给予太多的关注。1954年,日本改革厚生年金制度,并将支付年龄提高到60岁,以应对经济快速发展引起的大量劳动力的需求。1963年日本制定的《老人福利法》规定,国家和地方自治体负有增进老年人福利的责任,并首次明确了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始终坚持发展积极雇佣老年劳动力的政策。
1986年,日本修改《中高年龄者雇用促进法》,并更名为《高龄者雇用安定法》,鼓励企业实行60岁退休制度。《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可以称得上是日本老年人就业的中心法。为全面实行全体老年人在法律保障之下都可以工作到65岁的退休制度,日本《高龄者雇用安定法》修订案于2012年8月29日在国会通过,并于201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为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日本政府于2015年4月制定《中小企业白书》,提出了开发老年人及女性劳动力的重要性。日本于2016年3月通过了《雇用保险改革法案》。根据该法的规定,老年人可以继续加入雇佣保险,而且他们失业时最多可以得到相当于失业前50天工资的补偿。

(二)开展有关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工作

为了减缓由人口高龄化带来的财政困难及中老年人就业受阻现象的发生,日本逐渐开展了有关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工作。
早在1966年日本就制定了《雇用对策法》,此后多次进行了修改。2001年对该法进行修改,并开始着手构建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制度。2007年,日本对《雇用对策法》进行修改,应对出生率的下降和老年人口的增加的问题,保障中老年人平等的就业机会。2004年修改的《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实施以后,日本老年人才中心开始向60岁以上有技能的老年人才提供临时的、短期的就业机会,并对有需求的企业积极推荐老年人才。

(三)促进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就业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日本社会也鼓励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向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工作。日本厚生劳动省与独立行政法人“高龄·智障·求职者雇用支援机构”联合开展促进老年人就业的竞赛,主要奖励那些积极促进老年人就业的企业。
在雇佣老年人才方面,日本又非常注重舆论引导与社会共识。日本没有专门的老年报刊,但是所有的新闻媒体都传播老龄问题的信息,发表有关的评论和文章,希望通过大众媒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关注。

二、日本老年雇佣制的完善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充分利用老年劳动者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鼓励有意愿且健康的老年人继续工作,努力缓解劳动力不足问题。

(一)日本老年雇佣制的完善

第一,继续推动健康老龄化措施

保障老年人健康是推进老年雇佣制度的关键。日本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在厚生劳动省专门设立了老年人保健局,各都道府县、市町村也都设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和人员。日本在促进老年人健康方面:完善老年人医疗护理保障服务体系,并积极推进“健康日本21计划”,打造人人健康的国民运动。

第二,打造“终生劳动”制度

在长寿老年人不断增多,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背景之下,日本首先扩大缴纳厚生年金的范围。厚生年金在日本公共养老金体系中处于基础养老金之上,其对象是正式员工在5人以上企业中的70周岁以下的雇员,受益与工资收入挂钩。

(二)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应对老龄化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精细的制度设计对中国发展相关老年人事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中国是人口大国,虽然目前的人口老龄化率还未及日本的水平,但老年人口基数大,也面临了与日本相同的老龄化社会及老年人问题。参考和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可以做以下几点。
第一,制定保障老年人就业的政策,逐渐延长退休年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提早保障老年劳动力是关键。这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同时能够给家庭带来经济上的收益。
第二,鼓励健康的老年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帮助他们自强自立。大力发展针对老年人的职业介绍所,对老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根据老年人的特长、兴趣推荐比较适合每个老年人的工作岗位是关键。积极发展和完善老年人力资源的信息库,及时收集相关资源信息,免费为老年人才登记入库,组建老年职业介绍所,定期为老年人才交流提供场所,给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有利环境。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老年人的后顾之忧。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和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取得了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制度,老年人养老护理面临困难。日本非常注重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的合作共赢,实现优势互补。而且通过护理保险制度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借鉴日本经验,尽早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护理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养老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生育率下降、老年人口增多、劳动年龄人口减少是目前日本面临的人口问题。这种人口结构变化造成劳动力短缺,直接影响日本经济的增长。在这种背景之下,日本通过设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老年雇佣制度,增加老年劳动力,以此努力弥补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日本在应对老龄化方面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是其重要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与日本的老龄化相比,中国还有两个更严重的问题:一是中国的老龄化人口绝对数量大,中国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1.4亿,超过日本的全国人口;二是中国进入老龄化阶段时,中国还不是很富裕,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这比日本在经济社会得到充分发展阶段进入老龄化面临的挑战更大。因此,应加强对老年事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以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各种问题,促进中国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来源:《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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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老年雇佣制度的发展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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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引发劳动力供应不足及生产率增长速度放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无疑将对日本社会经济的活力、雇佣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巨大影响。对于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的日本来说,如何开发和利用老年劳动力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一、日本促进雇佣老年人的制度建设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日本政府一直在想方设法逐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日本通过修改《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开展有关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工作使处理老龄化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老年人的工作积极性。

(一)制定和完善《高龄者雇用安定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日本尚处于战后恢复阶段,劳动力处于相对过剩状态,因此,政府并没有对老年人的雇佣问题给予太多的关注。1954年,日本改革厚生年金制度,并将支付年龄提高到60岁,以应对经济快速发展引起的大量劳动力的需求。1963年日本制定的《老人福利法》规定,国家和地方自治体负有增进老年人福利的责任,并首次明确了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始终坚持发展积极雇佣老年劳动力的政策。
1986年,日本修改《中高年龄者雇用促进法》,并更名为《高龄者雇用安定法》,鼓励企业实行60岁退休制度。《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可以称得上是日本老年人就业的中心法。为全面实行全体老年人在法律保障之下都可以工作到65岁的退休制度,日本《高龄者雇用安定法》修订案于2012年8月29日在国会通过,并于201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为缓解劳动力短缺问题,日本政府于2015年4月制定《中小企业白书》,提出了开发老年人及女性劳动力的重要性。日本于2016年3月通过了《雇用保险改革法案》。根据该法的规定,老年人可以继续加入雇佣保险,而且他们失业时最多可以得到相当于失业前50天工资的补偿。

(二)开展有关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工作

为了减缓由人口高龄化带来的财政困难及中老年人就业受阻现象的发生,日本逐渐开展了有关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立法工作。
早在1966年日本就制定了《雇用对策法》,此后多次进行了修改。2001年对该法进行修改,并开始着手构建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制度。2007年,日本对《雇用对策法》进行修改,应对出生率的下降和老年人口的增加的问题,保障中老年人平等的就业机会。2004年修改的《高龄者雇用安定法》实施以后,日本老年人才中心开始向60岁以上有技能的老年人才提供临时的、短期的就业机会,并对有需求的企业积极推荐老年人才。

(三)促进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就业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日本社会也鼓励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向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工作。日本厚生劳动省与独立行政法人“高龄·智障·求职者雇用支援机构”联合开展促进老年人就业的竞赛,主要奖励那些积极促进老年人就业的企业。
在雇佣老年人才方面,日本又非常注重舆论引导与社会共识。日本没有专门的老年报刊,但是所有的新闻媒体都传播老龄问题的信息,发表有关的评论和文章,希望通过大众媒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关注。

二、日本老年雇佣制的完善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充分利用老年劳动者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鼓励有意愿且健康的老年人继续工作,努力缓解劳动力不足问题。

(一)日本老年雇佣制的完善

第一,继续推动健康老龄化措施

保障老年人健康是推进老年雇佣制度的关键。日本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在厚生劳动省专门设立了老年人保健局,各都道府县、市町村也都设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和人员。日本在促进老年人健康方面:完善老年人医疗护理保障服务体系,并积极推进“健康日本21计划”,打造人人健康的国民运动。

第二,打造“终生劳动”制度

在长寿老年人不断增多,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背景之下,日本首先扩大缴纳厚生年金的范围。厚生年金在日本公共养老金体系中处于基础养老金之上,其对象是正式员工在5人以上企业中的70周岁以下的雇员,受益与工资收入挂钩。

(二)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应对老龄化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精细的制度设计对中国发展相关老年人事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中国是人口大国,虽然目前的人口老龄化率还未及日本的水平,但老年人口基数大,也面临了与日本相同的老龄化社会及老年人问题。参考和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可以做以下几点。
第一,制定保障老年人就业的政策,逐渐延长退休年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提早保障老年劳动力是关键。这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同时能够给家庭带来经济上的收益。
第二,鼓励健康的老年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帮助他们自强自立。大力发展针对老年人的职业介绍所,对老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根据老年人的特长、兴趣推荐比较适合每个老年人的工作岗位是关键。积极发展和完善老年人力资源的信息库,及时收集相关资源信息,免费为老年人才登记入库,组建老年职业介绍所,定期为老年人才交流提供场所,给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有利环境。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老年人的后顾之忧。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和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取得了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制度,老年人养老护理面临困难。日本非常注重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的合作共赢,实现优势互补。而且通过护理保险制度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借鉴日本经验,尽早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护理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养老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生育率下降、老年人口增多、劳动年龄人口减少是目前日本面临的人口问题。这种人口结构变化造成劳动力短缺,直接影响日本经济的增长。在这种背景之下,日本通过设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老年雇佣制度,增加老年劳动力,以此努力弥补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日本在应对老龄化方面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是其重要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与日本的老龄化相比,中国还有两个更严重的问题:一是中国的老龄化人口绝对数量大,中国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1.4亿,超过日本的全国人口;二是中国进入老龄化阶段时,中国还不是很富裕,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这比日本在经济社会得到充分发展阶段进入老龄化面临的挑战更大。因此,应加强对老年事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以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各种问题,促进中国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来源:《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