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与人口协调发展的经济战略
要统筹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系,将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重大的经济问题,实行与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协调的经济发展战略。其一,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通过提高生产力来对冲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其二,拓展新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壮大实体经济、促进居民消费等方式来不断适应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社会经济的冲击。不断完善老龄社会条件下的消费需求机制,完善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发满足老龄人口的消费需求,提升当前社会条件下的经济驱动力。
2、协调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系要将建设理想老龄社会纳入我国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中,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劳动力结构变化的问题,改革劳动就业制度,统筹处理社会就业与养老之间的矛盾;不断完善退休制度,加强老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结合年龄平等原则,对收入分配制度加以改革,逐步提升老龄人口在社会财富、机会及权利等方面的分配;建立科学的代际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矛盾处理机制,不断推动社会各个年龄群体平等分享社会资源、共享社会利益、共担社会责任。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与老龄社会发展需求相符的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结构优化,完善老龄人口生活料理、精神慰藉、疾病护理等老龄服务体系。
3、完善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年龄平等文化
在文化发展方面,应该将老龄社会建设纳入人文发展战略中,构建老龄社会的新文化。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倡导年龄平等文化,宣传新的价值观。通过现代各种媒体、自媒体渠道,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传统道德文化,提升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孝道文化。同时要提倡家庭养老的重要方式,构建老龄社会的新型文化体系。
4、转变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观念,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怀
在对待人口老龄化这一问题上,我们首先要转变观念,我们要辩证面对这一客观社会现象而不是敬而畏之。社会在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更应该关心关怀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注重老年人身心健康。一是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为老年人提供较好的精神娱乐场所,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其在与不同人群的交流中体会乐趣,从而排解空虚寂寞的情绪;二是建设老年大学,为老年人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供平台,使老年人在活动和学习中认识同龄人体会其中的快乐;三是定期组织老年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通过琴棋书画、戏剧、歌舞团等活动让老年人修身养性,充实精神生活;四是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开展心理咨询,医护人员在服务老年人群的过程中,对待老年人要更有耐心和爱心,站在老人的角色为他们着想,理解他们的痛苦,主动与他们沟通交流,倾听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更要在肢体和语言上表达出对他们的尊重与关怀。积极开展老年群体活动,帮助老年人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解除他们精神和内心负担,通过这些方式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好的增强了他们的社会归属感。
5、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医学人文关怀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身体抵抗力下降,多数老年人深受疾病的困扰,因此,医疗保障对于老年人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一方面要完善医疗福利保障,降低药品价格,让老年人看得起病;另一方面,对老年患者要更有耐心。老年患者的疾病主要是慢性病,不仅治愈率低,而且病程长,经常会伴有功能性方面的问题,所以更需要医护人员长期的医疗照护。同时对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不但要为其提供医疗技术的指导,更要为其提供情感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安慰,真正去关怀关爱老年人,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医疗机构人员更需要加强对老年群体健康知识的宣传,以老年群体常见病为主要内容,更具针对性向老年群体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加强对他们的健康指导。同时积极向老年人讲解相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对他们的生活行为也要进行适当的干预,从而加强对老年人医学人文关怀。
6、多方面筹集养老保障资金,实行新型养老保障制度
我国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的再分配功能,根据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增加养老补贴,加大对老年福利的投入。鼓励地方政府对经济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给予适当的家庭补助和高龄津贴。同时,政府要支持社会力量成立养老服务机构,整合地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可以采取以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等多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以各种方式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的兴办,为老年人群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以及高水准的养老福利机构。此外,要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更多公益慈善养老基金,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切实凝聚社会的力量,提高老年群体的生命质量和生活品质。
7、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倡老年人自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其精神面貌以及身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同时由于现在老年人退休年龄较低,所以许多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仍具有劳动能力。老年人对待工作认真坚韧,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甚至有些老年人的工作能力比大部分年轻人还要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资源。因此,应大力发掘老年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为社会发展继续作贡献。对于身体素质较好并愿意从事新工作的老年人,应当为其提供机会,在增加其经济来源的同时减轻社会压力。
8、完善老年福利的法律保障,真正保障老年人各项权利
老年群体本身就是社会的底层,他们是弱势群体,老年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也较弱,他们有权利得到社会的关心和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目前保护老年人权利的根本大法,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权益。老年人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新法的修订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而除2015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外,我国就没有另外关于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因而,我国应加强对老年群体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工作,健全一整套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的长效法律机制,从而为我国巨大的老年人口保驾护航,为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确立法律基础。
关心关爱老年群体,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实践方法,开拓新途径。不仅是从宏观的制度、政策模式和公共财政倾斜等方面进行努力,更要在实施具体政策中不断完善社保、医疗和娱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是要在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老年群体切实体会到社会的关怀。这不仅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有利于我们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整体目标。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