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明显提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省市相继提出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其中26省市明确提出向外资开放。在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加快的背景下,养老市场对外资开发将有助于补齐养老市场的“短板”,这不仅有利于弥补养老服务资金投入的不足,还有利于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中国的老龄化不仅来得早,还来得快。全国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亿,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6亿人,占总人口的11%。联合国人口署2017年数据统计和预测显示,203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3.4亿,占总人口的25%。
在老龄化社会快速到来的同时,我国的养老服务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截至2017年9月,我国养老机构总数超过14.46万家,相比于2012年底的4.43万家增长超过2倍。与此同时,全国78.6%的养老院不同形式提供了医疗服务,提前完成50%的预定目标,养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由2015年低于30%提升到了46.4%。
但是,与广大民众对更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着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在供给结构方面,相对于机构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不足;相对于城市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整体短缺;相对于自理老年人,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的照护服务资源不足。在服务质量方面,相当数量的养老机构和组织所提供的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质量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此外,专业人员匮乏,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水平不高,医疗、康复、心理、社会工作等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尤为匮乏。
很显然,对外开放对我国的养老服务产业会带来诸多的积极影响。
一方面,外资的进入将弥补资金的不足。
在我国,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专项资金。据统计,2011年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超过200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是通过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建设基金。
三是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双边多边贷款,多措并举拓宽融资的渠道。
四是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但总体而言,资金缺口依然巨大。外资的进入显然对于弥补资金的不足、增加有效供给大有裨益。例如日本企业在养老服务模式、看护产品的开发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在养老用品开发方面,有调查显示,日本目前已经有40000余种福祉用品,而中国目前仅有2000余种。
另一方面, 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养老服务质量。
鼓励境外资本的进入,可以充分吸收国外养老服务业的先进管理手段和服务理念,借鉴其经验技术优势,促进相关产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国外养老机构定位于我国中高端客户群体。尽管外资养老机构的服务价位较高,受众较为有限,但有助于满足人们日益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可被看作我国社会养老体系的有益补充。
有鉴于此,我国自2015年就明确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而且不少地方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
此后,地方陆续提出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继民政部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后,养老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近段时间以来,北京、贵州、重庆、辽宁等地频出新政,鼓励外资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如北京明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贵州提出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放宽外资准入,并明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辽宁也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调全面放开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
当然,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产业还需要政府的积极有效引导,要防止其一味投资高档养老产业,抬高养老成本。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其经营风险,防止经营失败后给托养人及金融机构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冲击。只有尽快形成政府支持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外资助力的养老产业发展良好格局,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市场,才能推动我国的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