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发展养老服务业需要创新金融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送递途径,建立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培育一支合格的服务人才队伍。广东省联合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在全省开展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简称“银龄安康行动”)和长春市探索建立的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提高了老年人抗风险能力,促进了保险业发展。马鞍山市通过规划引导,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精准定位。石家庄通过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促进了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带动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就业。上海徐汇区的老年综合照护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了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搭建了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架构,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共赢。南京市集聚社会资源,撬动居家养老服务,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长春市养老综合PPP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现了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大连市通过抓培训,提高了养老护理人员素质,破解了养老服务人才难题。
完善发展政策篇(案例22)
广东省以创新发展新理念为引领
构建老年人风险保障体系
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人抵御风险能力,2014年5月,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联合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在全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简称“银龄安康行动”。2016年,广东省“银龄安康行动”参保人数(不含深圳市)超过637万人,覆盖率达53%,保费超过2.5亿元,保障金额1062亿元,覆盖率和保费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发生意外理赔案件6万多起,赔付金额超1亿元,有效提高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主要做法
1、通过制度设计创新,助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应对人口老龄化,仅凭政府、民政、老龄部门的力量和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银龄安康行动”,通过保险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服务机制,明确公益定位,建立老年人普惠型保障体系。借助保险的互助型机制,使得老龄工作在制度安排上得到了创新,与直接发放等额的现金相比,由于保险资金的放大效应,更容易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在此背景下,广东省以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作为切入点,将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具体行动,可谓形势所需、顺势而为,是省民政部门以及老龄、国寿系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在新常态下以前瞻主动的态度实施积极应对老龄化的一项制度创新。
2、通过保障功能创新,形成三大亮点弥补保障空白
目前,广东省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一系列老年人保障制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全省老年人保障体系仍不够健全,一方面,基本医保等社保制度缺乏身故和伤残责任,保障不全;另一方面,现有商业险种投保年龄大多都限制在65岁以内。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广东省推行的“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保障方案由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偿以及住院津贴四大保障项目构成。亮点一,投保年龄上不封顶。突破商业保险不能覆盖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尴尬。亮点二,综合保障。补缺社保无意外身故残疾保障,降低自身医疗负担比例,解决意外住院护理费用不能由医保支付。亮点三,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在广东省生活和居住的、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享受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3、通过合作模式创新,构筑三大平台推动银龄事业发展
“银龄安康行动”作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且带有公益性质的老年民生保障项目,紧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司跟进、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搭建了“政府显关爱、社会献爱心、子女尽孝心”三大平台。在政府显关爱方面,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列入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鼓励各地政府积极出资为符合政府供养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兜底购买;在社会献爱心方面,各地充分发挥“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平台和载体作用,积极动员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公益慈善机构为老年人捐赠意外伤害保险;在子女尽孝心方面,“银龄安康行动”与新版“24孝”行动标准第16条“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相统一,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老年长者的生活质量提供强大的正能量。
4、通过统筹规划创新,强化“四个一、七步骤、五到位”落地
为确保“银龄安康行动”项目深入基层,普惠老百姓,广东省各级民政、老龄部门,省国寿各分支机构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联动机制,联合会商、联合督查、联合通报,精心组织,确保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市积极做好“四个一”:联合做好一次沟通汇报,双方联合向当地政府汇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计划,争取资金支持;联合召开一次市级启动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联合举办一次县(区)镇级培训班,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普及性培训宣导;联合召开一次年中推进会,适时总结业务发展情况,合理推进下一阶段工作。做好“七步骤”:落实区级启动会,确保参会人员,镇(街)衔接启动会,村居走访发动,村居缴费,定期汇报,售后服务及宣传。做好“五到位”:服务到位,筹资方式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培训辅导到位,阶段推进到位。
5、通过服务方式创新,共塑为老服务的民生公益工程
“银龄安康行动”是广东省社会民生的公益品牌项目,一直以“老年人为本,服务至上、高效理赔、绿色通道”等服务特色赢得社会特别是老年人的广泛赞誉。一是提供透明、便捷服务。中国人寿组建了千人保险服务队伍,走村入户为广大老人提供贴心服务。二是确保及时享受保障。推行理赔服务专项规定,明确服务标准;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快捷理赔;实施慰问机制,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打通线上线下宣传。连续参加三届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借助移动互联网优势,消费者可24小时无线移动自助投保等服务。四是构建健康文化生活。联合开展健康有益的公益活动,共同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经验效果
“银龄安康行动”的成功实施,对广东省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促进保险服务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显著提升了老龄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总结三年多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三方面经验成果。
1、创新保障方案,及时科学应对老龄化
当前,基本医保等社保制度缺乏身故和伤残责任,保障不全。一旦老年人出现上述意外,则需要家庭自身负担,困难老年人则仍需要政府临时救助和帮扶,而且老年人商业可保险种缺失。为补充当前社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广东省创新推行具有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偿以及住院津贴四大保障的“银龄安康行动”方案,突破商业保险不能覆盖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限制,弥补了社保、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方面的不足,大大提升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能够有效减轻个人、家庭和政府的负担,凸显三大优势:投保年龄不封顶、出险理赔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解决了老年人意外住院护理费用不能由医保支付等难题。
2、构建民生保障网,助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为一项惠及全省千万老年人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在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发展快速,势头良好,2016年全省覆盖率和保费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提前五个月完成三年50%的奋斗目标。各级民政、老龄工作部门不遗余力,争取最大的政府财政支持,目前统保人数达470万人,较上年增加213万人,全省在稳步提升政府统保覆盖率的同时,紧密围绕“政府搭台、保险服务”的工作模式,以“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为载体,广泛深入发动宣传,让更多子女为父母尽孝心,很大程度上缓解各地“银龄安康行动”民生保障事业发展的财政压力,目前全省自费购买参保人数达165万人,较上年增加72万人,成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
3、弘扬孝道美德,引导社会力量奉献爱心
广东省把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作为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公益慈善机构为老年人捐赠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4月全国老龄办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5月20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国寿联合启动“浓情系银龄孝行暖天下”广东两百家社会组织倡议参与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捐赠仪式,动员全省约6万家社会组织,积极加入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捐赠活动中来,为全省各地市“七类”特殊老年人捐赠保险,广东省是第一个启动全省社会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参与这一活动的省份。参与活动情况也被列入年度社会组织“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与公益活动指标之一。2016年下半年共有300多家社会组织捐款830多万元,为17万老年人购买保险。
实践证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符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符合加强改善民生的要求,符合新时期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是创新老年人优待工作的一项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