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关系的母亲,与自己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呢?
答:1、要求其抚养的权利。
对于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未成年时,可以要求其承担抚养的义务。最为常见的就是父母离婚,跟着自己的父亲生活,可以要求母亲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
对于自己的养母,也是可以的。
但,对于未成年时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母,这是先有抚养的事实,后才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个人认为这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2、对其进行赡养的义务。
对于前述三类母亲,最重要要确定具有法律关系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三类母亲都是养育了自己的,因此,给予法学上的权利义务相互对等的原则,法律上明确了子女对于这三类母亲要进行赡养。
其中要提醒的两点,第一,对于没有合法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来说,对其亲生母亲之间并不具有赡养的义务,因为已经中断。第二,对于未成年就与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人来说,对于继母和亲生母亲都具有法律上的赡养的义务。
3、相互继承的权利。
类似于前面说的赡养的义务,养子女与亲生母亲之间不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而未成年就与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人来说,和继母之间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同时与亲生母亲之间也同样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相互之间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