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纷纷的清明时节,人们往往通过这些传统文化风俗缅怀逝去的亲人和先祖,不过有些行为稍有不慎可能会踩中法律“雷区”。为此,小编扫描了节日里容易被忽视的违法行为及法律“盲点”,清明节咱就要过得清楚又明白。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尽管烧人民币这种事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小编搜索发现,如此疯狂又奇葩的举动几乎每年清明都会在新闻中看到,甚至有网友在贴吧和论坛里公然提议祭祀烧真钞。
这些人通常会在黄纸和一叠叠的冥币上面或多或少放些真钞。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有些老人认为,在冥币里放些真钞烧,能增加这些冥币的真实性,故去的亲人收到就一定会是真币了。这种讲法一代代传下来就形成了某些地方的“风俗”,年轻人图个意思,也乐于接受,于是渐渐盛行。
清明节烧些纸钱、寄托对故人的思念之情无可厚非,但不能发展成为夹烧人民币的陋习,非但不可提倡,更要坚决抵制,因为此举已经触犯了国家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也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防碍人民币流通”;第二十七条则明确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
一旦烧人民币被发现,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夹烧人民币不允许,和真钞“傻傻分不清楚”的“人冥币”同样没有合法身份!
目前的清明市场上,祭祀冥币的币张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甚至连最新版的“土豪金”100元人民币也被“山寨”。唯一的不同是,币面上的“人民银行”有的变成了“冥民银行”。如果不仔细看,足以假乱真。
生产销售这类冥币看似见怪不怪,其实是违法行为!
《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2016年2月24日,民政部曾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坚决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
国务院在《殡葬管理条例》第17条中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并在第22条提出,如果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清明节时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是一种最为传统的祭扫活动,不过清明正值天干物燥的时节,因祭扫不慎而将周边植被森林点燃引发大火的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因此,燃烧纸钱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注意用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需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案,以控制火情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我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