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等级评估工作不仅是对单位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也是加强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规范完善单位各项工作。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单位,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资格。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组织管理、业务活动、公信力等。(2)凡成立时间二年以上(含二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评估。(3)上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1)参评单位申请,并根据评估要求准备相应参评资料;(3)组织评估专家小组实地考察,围绕评估指标,通过听取评估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反馈交流后,专家根据参评机构的综合情况评审; (4)会审,所有参评机构经过一轮的评估后,组织专家组成员依据所有参评机构的综合情况、讨论、投票确定评估结果。 (5)初评估结果报送陕西民间组织管理局设的评估委员会。(6)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7)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公示情况做出评估审核结果。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评估内容将围绕基础条件、内部组织管理、业务与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开展各项内容的评估:(2) 参评估组织根据评估指标要求介绍单位基本情况;(5) 评估专家现场就各自关注领域根据指标内容提问。评估周期为五年,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在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出现年检不合格记录或违法行为的,民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评估等级,并予以公告。在等级有效期内,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申请,接受晋级评估。(2) 与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共同聘请和确认评估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