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首页>新闻动态>中心公告

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

TIME:2018-04-26 浏览次数:3584次 [小] [中] [大] 关闭

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市民政局、公安局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9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提倡实名举报,提供线索时,请填写举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为严厉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收涉及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举报,欢迎社会公众对以下类型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离岸社团是指海外注册、境内活动的组织。离岸社团名为社团、实为公司,实则利用境内外的管理差异和信息上的不对称,打法律的“擦边球”,游走在监管的“空白地带”。

山寨社团,是指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

重点打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1.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利用传统文化、草原保护、生态环保、母亲河治理、边疆稳定、教育培训等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网络文化等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冠以“国家”、“中华”、“国际”、“慈善”、“养老养生”等字样,在我市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关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6.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7.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此公告长期有效。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举报电话: 0471-5181015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0471-6699557

电子邮箱:m5181015@163.com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1500286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789号

电话:0471-571234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网址:www.nmg12349.com www.nm12349.cn

呼和浩特老年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老年社区 呼和浩特养老服务 呼和浩特养老机构 呼和浩特老年活动中心 呼和浩特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居家养老 内蒙古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 

用心服务  用爱经营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

TIME:2018-04-26 浏览次数:3584次 [小] [中] [大] 关闭

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市民政局、公安局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9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提倡实名举报,提供线索时,请填写举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为严厉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收涉及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举报,欢迎社会公众对以下类型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离岸社团是指海外注册、境内活动的组织。离岸社团名为社团、实为公司,实则利用境内外的管理差异和信息上的不对称,打法律的“擦边球”,游走在监管的“空白地带”。

山寨社团,是指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

重点打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1.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利用传统文化、草原保护、生态环保、母亲河治理、边疆稳定、教育培训等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网络文化等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冠以“国家”、“中华”、“国际”、“慈善”、“养老养生”等字样,在我市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关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6.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7.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此公告长期有效。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举报电话: 0471-5181015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0471-6699557

电子邮箱:m5181015@163.com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